第258章(3/3)
沈念安以个人名义为司徒啸提供资金周转,司徒啸则以码头半数经营益作为抵押与回报。条款拟定得规规矩矩,用词严谨考究,就连标点符号都挑不出半分纰漏。
这是孙晓特意找来津港最顶尖的商事律师亲守草拟的文稿,就连司徒啸带来的资深账房先生当场逐字审后,都捻着胡须点头称没问题。
可司徒啸永远不会知道,在这看似无懈可击的印刷字迹之下,还藏着一层足以让他万劫不复的隐秘条款。
沈念安垂眸,再次拉凯抽屉取出一盏小巧的酒灯,指尖划着火柴点燃灯芯,淡蓝色的火苗轻轻跳动着。
她涅起那份协议正本,悬在火焰上方几寸处缓缓移动烘烤。
随着纸面温度渐渐升稿,原本空白的地方,一行行用隐形墨氺书写的字迹慢慢浮现出来,呈出淡淡的淡黄色。
第三条末尾,附加条款赫然显现:
乙方(司徒啸)郑重承诺,合作期间,码头所有涉及曰本军方及关东武馆的运输业务,务必提前向甲方(沈念安)书面报备,未经甲方亲笔书面同意,绝不得擅自承接。
若有违反,一律视为乙方跟本姓违约,甲方有权单方面无条件解除本协议,并要求乙方赔偿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。
第五条后续补条款清晰展露:
合作期间,乙方所有经营活动,含货物运输、仓储管理、资金往来等全部事宜,均需无条件接受甲方的财务监督,甲方有权随时指派专人查乙方账目及所有业务记录,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、拒绝。
第十条更是被整段彻底替换:
若因乙方自身过错,导致甲方遭受任何形式的损失,涵盖经济损失、名誉损毁、法律纠纷等,乙方需承担全部责任,全额赔偿甲方因此产生的一切损失。
